中共威宁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规范调整事项的通知
2021-10-29
根据《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委〔2019〕7号) 精神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规范调整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共毕 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威宁自治县铁路机场建设办 公室更名等事项的批复》(毕市机编办〔2020〕190号),经2021 年第一次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规范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 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县农村住房安全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为开展全县农村住房安全提供服务保障;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指导服务,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机构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设综合股、农村 危房改造服务股、信息咨询服务股3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二、设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预 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建设工程征收补偿安置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为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 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协助拍摄和收集本县重大房屋征收活动的各 类声像档案;负责房屋征收项目的进度调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设综合股、 征收补偿一股、征收补偿二股、征收补偿三股、征收补偿四股、征收补偿五股、信息咨询服务股7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三、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更名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服务中心,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提供保障服务。
业务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为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的调查处理提供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更 名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墙体革新建筑节能服务中心,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负责全县推广新型墙体革新技术和建筑节能技术服务 工作,促进建筑事业发展。
业务范围: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科研设计、施 工等服务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及相关技术推 广和信息发布;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建筑质量监督站更名为威宁 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为威宁彝族回族苗 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社会提供自然资源基础性、公益性信息服务。
业务范围:按照国家及省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 管理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本县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处 理提供服务保障;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设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防雷服务中心,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提供防雷设 施服务。
业务范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领域防雷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房屋建筑 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防雷装置、设计等服务;负责对房 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防雷检测机构提供保障 服务;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设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预 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县建筑工程消防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为开展建筑工程消防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 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 撤销威宁自治县草海镇村镇规划建设站、威宁县房屋
及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威宁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威宁自治县住房建设财务管理中心、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 屋交易管理中心。 .
(二) 将威宁县房产事业局机构规格由正科级调为副科级。
(三) 涉及人员划转事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